近日,大悟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0年12月26日,刘某驾驶小型客车与夏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夏某受伤、车辆损失及财产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大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负全部责任,夏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因夏某与刘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存在较大争议,该纠纷经过2年没有得到解决,夏某遂将刘某和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刘某和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73158.13元。
承办法官乔磊在接收该案件后,认真查阅卷宗,梳理案情,多次和当事人电话联系,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因矛盾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向,承办法官反复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分析庭审中提交的证据,耐心释法明理,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因原告夏某和被告保险公司都不在大悟,被告刘某生病住院,均参加不了线下调解。承办法官遂决定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融合调解,即先在线上视频组织原告夏某和被告保险公司进行调解,达成初步调解意见,然后线下去被告刘某所在的医院,让刘某进行确认。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确定由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夏某的损失28000元,并在收到调解书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至此,这起案件调解成功,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也圆满化解。
近年来,大悟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入推进电子送达、网上调解等方式,把减轻当事人诉累贯穿整个审判流程,降低了诉讼成本的同时让司法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