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通讯网络的普及,人人都是通信业务的消费者。有些人就利用办理业务的便利,虚构“划算”套餐,骗取消费者财物。近日,汉川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这样一起诈骗犯罪案件。
被告人周某原是某通信公司的员工,通过该公司业务派遣到消费者家中进行线下宽带安装、维修等工作。在公司派遣上门提供服务期间,被告人周某以该公司营业厅业务员的身份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借机虚构“话费充值返利”“优惠充值活动”等业务向被害人进行推销,引导被害人直接向其转账并代办相应业务。被害人出于对营业厅工作人员的信任,并未向营业厅致电核实,加之被告人周某从旁引导,以此骗取被害人财物。2022年2月至6月,被告人周某以某通信公司业务员的身份,在武汉、汉川向以前的老顾客谎称有优惠的话费充值活动,共骗取8名被害人财物11307元。
庭审中,被告人周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汉川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多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结合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诈骗罪对被告人周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尽量前往正规营业点办理相关套餐业务,必要时可通过官方客服电话或咨询平台核实真伪,切勿轻信任何个人返利返现活动推销,避免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