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当事人朱某甲委托亲属来到安陆法院城区法庭,用一面锦旗表达对家事审判法官司法为民的深切谢意。
朱某甲与朱某乙于2004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2004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于2006年3月生育一女。2014年,夫妻二人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妻子外出务工后双方开始分居。双方矛盾开始凸显,经常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逐渐破裂。朱某甲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多次诉讼本院,要求解除与朱某乙的婚姻关系。
因该案是朱某甲第三次到法院诉讼离婚,且双方矛盾非常激化,案件立案后,城区法庭高度重视,派经验丰富的法官承办此案;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不畏路途遥远,多次上门走访,但朱某乙总是极其不配合,以各种理由搪塞,有时还对承办法官恶语相待;但承办法官没有气馁,通过邀请朱某乙所在基层组织、亲属共同参与调解;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朱某乙的态度有所缓和,但仍不同意离婚;鉴于双方当事人积怨太深,缺乏调解基础,结合其女儿朱某的陈述,考虑到双方多年来在婚姻中毫无交流,两人已形成陌路,在婚姻冷静期里,双方感情仍没有得到修复,对此次朱某甲的诉讼,承办法官依法进行了判决。
放手也是一种爱。面对双方态度坚决,没有感情的婚姻,法官也只能祝福他们;婚姻里有太多的是是非非,需要家事审判法官扬正义、定纷争、解忧愁、化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