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情于法用心调解 邻里纠纷妥善解决

2022-06-24 16:33
来源: 大悟县人民法院
作者: 张晏    浏览: 561

2022年3月14日,被告刘某某驾驶电动摩托车行驶过程中,遇原告小小(系未成年人)横过马路,人车相撞,经交警认定,被告刘某某负主要责任,原告小小负次要责任。后原、被告双方因赔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本案案情并不复杂,法律规定较为清晰,但双方矛盾对立严重,在庭前和庭中的调解过程中,原告的父亲始终情绪激动,若简单一判了之,为了能够妥善化解纠纷,切实实现案结、事了、人和,6月16日上午庭审结束后,江丽法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继续主持调解工作。首先与原告父亲进行了沟通,就其情绪极为不稳定的状况,耐心做好安抚工作,引导原告父亲情绪宣泄,以原告的孩子为切入点,对其关爱孩子身体健康的心情表示理解,促使原告恢复理性;鼓励原告父母与被告互谅互让,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挫折,通过父母的言传身教,为孩子的成长做好表率;江丽法官还就被告经济困难的情况与原告父母进行了交流。最终,原告父母同意接受被告在庭审中提出的经济补偿数额,但要求被告亲自登门道歉。接着,江丽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被告,将原告父母的意见转达被告,引导被告换位思考,多体谅原告爱子心切,以退一步海阔天空、维护邻里和谐为导向来做被告的思想工作。至此,双方基本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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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出发去原告家之前,被告再次想起原告父母之前的行为,顿生对立情绪,满腹委屈,不肯向原告道歉,江丽法官只好找到村支部书记从中做被告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最终被告同意向原告赔偿并道歉。考虑到被告家庭经济困难的现状,江丽法官购买礼物,陪被告一同前往原告家中看望原告,最终双方冰释前嫌,达成和解。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赔偿款,原告父母立即向法院申请了撤诉。

大悟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用心体会群众心中所想,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优质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为构建和谐邻里关系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