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法院:信访人来送锦旗,是什么让当事人如此转变?

2024-07-30 09:10
来源: 孝昌县人民法院
作者: 郑勇、黄庆龄

        “谢谢陈科长,帮我把女儿带回我身边!”信访人朱女士带着锦旗,亲自登上孝昌法院大门,郑重地把锦旗交到了执行员陈志武的手上,并连连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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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起因抚养权产生的纠纷,近一年让朱女士苦恼不已。2019年,朱女士与黄某某经人介绍结婚,同年11月女儿黄小欣(化名)出生,然而随着时间推移,黄某某逐渐暴露出家暴的倾向,朱女士多次报警,带女儿黄小欣回到娘家居住,而黄某某还是前来骚扰,甚至伙同父母一起把女儿从街上强行带走。

        2024年4月,朱女士诉至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准许双方离婚,黄小欣由朱女士抚养,黄某某支付离婚分割款40000元。而黄某某在接受判决后却一直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朱女士虽拿着胜诉判决,但女儿却一直无法回到她的身边,无力的她遂向孝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本案由执行员陈志武负责,面对这件抚养权纠纷案件,他明白两人虽然判决离婚,但心结没解开,不能简单执行。

        他决定慎重对待,采取“电话约谈+面谈”的方式联系黄某某,但黄某某却一直拒绝联系,案件一时陷入僵局。而朱女士因为迟迟见不到女儿,便去信访局催促案件执行,面对这种情况,承办人陈志武并不气馁,在安抚朱女士的情绪后,他向朱女士释明法律程序,也在准备下一步的工作。

        同年5月22日,执行员陈志武多方打听来到孝昌县白沙镇老屋,找到当事人黄某某及其父亲协商执行,承办人陈志武向黄某某先释明利害关系;后又晓之以理,本着为孩子着想的原则,不要把大人间的矛盾转移到孩子身上。一上午交涉后,黄某某终于在态度上有所松动。第二天黄某某主动把40000元离婚分割款打到法院账户,并向陈志武提出孩子以后的探视问题,与朱女士达成一致:以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周末两天可以探视,寒暑假可以接去一周时间。

        7月2日下午两点,承办人陈志武及书记员陪同申请人朱女士在孝感市某酒店等候,黄某某携女儿黄小欣准时出现,朱女士也终于见到朝思夜想的女儿,三人一同随承办人陈志武来到孝昌法院执行局签订和解协议,本案最终以执行完毕结案。

        朱女士由着急信访变为敬送锦旗,其中的反差与变化离不开执行员们的不懈努力。这面锦旗,如春风、似暖阳,不仅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感激与信任,更寄托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许和鞭策,也激励着法院干警要一直秉持着司法为民的责任与信念。

        下一步,孝昌法院执行局立足于工作实际,聚焦人民“急难愁盼”问题,切实落实“如我在执”工作,真真切切地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事,化急事,让每一位老百姓都能感受到司法为民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