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字号荣誉!传承“三牛精神”做好督察工作

2024-01-29 15:05
来源: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王琴 郭嘉华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了人民法院督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1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人民法院督察工作先进个人

        吴  静(女)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主任

        吴静,196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1985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主任。该同志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支持者和模范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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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勇当攻坚克难“拓荒牛”。2017年12月,吴静调至监察处(现更名为督察室),面对新工作新挑战,她沉下心认真研究业务,迅速打开工作局面,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各种专项活动,带领督察室协助院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持续开展“一案双查”和问题案件问责,促进孝感两级法院审判质效持续向好。

        甘当艰苦奋斗“老黄牛”。作为一名“60后”老同志、老党员,吴静三十八年如一日始终秉承“在位一分钟,奋斗60秒”的信念,以高度责任心和高标准对待工作,先后4次荣立个人三等功。面对审判制服着装规范问题,吴静事无巨细地当起了干警们的制服穿搭指导员,用指导“小行动”维护司法“大形象”。同时,在急难险重任务当前,吴静内挖潜力,经常带头加班加点完成工作任务,真正做到“知苦不言苦、知难不畏难”。

        乐当为民服务“孺子牛”。作为一名在孝感中院工作了近40年的老法院人,吴静以强烈的主人翁精神,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在全市法院积极营造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氛围,收获了累累硕果。其中,参与编排的《睡虎地巡查》荣获全省法院建国70周年文艺汇演二等奖;选送的《涢水人的告白》荣获全省法院“清廉文化”诗歌朗诵比赛三等奖,5篇原创诗歌分别获得二等奖、优秀奖;主导编排的《孝感》荣获孝感建市三十周年平安建设成果展“优秀表演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