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感监狱2020年第四批127名罪犯减刑已提请我院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4】5号《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将罪犯基本情况及监狱提请减刑幅度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8日)。
若下列罪犯改造表现不实,不具备法定减刑条件或者对监狱提请的减刑幅度有意见,可向本院反映或举报。意见反馈方式:举报电话:0712-2310348或减刑假释意见箱。
编辑:
文章出处:孝感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