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来到孝感监狱,开庭审理2023年第一批次申报减刑罪犯案件。这是疫情结束以来,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实施后以来,第一次在孝感监狱庭审。
庭审期间,法官、执行机关民警、检察员通过面对面的方式,对8名罪犯的认罪悔罪表现、证人证言等证据,进行认真审查。同时,监狱管教民警以证人身份出庭,向法庭公正客观地陈述了出庭罪犯服刑期间认罪悔罪、接受教育改造、参加劳动和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等,给法官判断其是否确有悔改表现提供了实质参考依据。这不仅是对减刑、假释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一次新的探索实践,也是对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在罪犯改造过程中公正司法、阳光执法的良好体现。检察机关全程参与,全程公开、公正,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的作用。
庭审结束后,孝感监狱管教民警向法官表示:“到现场开庭能让服刑罪犯更加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公平公正。”
下一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邀请孝感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孝感监狱参加公开庭审,引进社会力量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进行监督,进一步落实实质化审理要求,提升减刑、假释案件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