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树繁枝扰邻里
“站庭联动”化干戈

2026-06-11 14:44
来源: 大悟县人民法院
作者: 宋田华    浏览: 89

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守望相助、和睦共处,然而日常生活中,因采光、占地、种植等琐事引发的矛盾纠纷屡见不鲜。近日,大悟法院大新法庭联合大新镇人大代表、大新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及村委会高效化解一起邻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妥善平息邻里纷争。

原告贺某与被告杨某系同村邻里,两家田地相邻,日常生产生活交集较多。近期,双方因田间种植问题关系骤然紧张,杨某认为贺某种植的板栗树枝条生长过长,遮挡其菜苗光照,在未与贺某沟通协商的情况下,擅自将贺某板栗树的枝丫砍伐修剪。贺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赔偿财产损失2000元。

为最大限度修复邻里关系,大新法庭工作人员深入纠纷所在村,前往田间地头查看现场情况,详细核实纠纷原委,梳理矛盾症结,同时邀请镇人大代表、大新镇综治中心主任、司法所所长、该村党支部书记共同参与现场调解。经多方联合调查发现,杨某私自砍伐贺某板栗树枝丫,贺某也擅自损坏了杨某种植的黄花,双方上述做法均存在不妥。

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一方面向杨某释明,个人合法财物受法律保护,即便认为邻里绿植影响自家生产生活,也应友好协商或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另一方面对双方存在的不当行为进行批评引导,强调邻里相处应相互包容、彼此克制。“枝丫砍了可以再生,黄花毁了可以再长,但邻里间的情谊断了就很难挽回了!”人大代表和村书记结合乡村民俗、邻里相处之道,从乡情、人情、事理角度耐心劝解双方,引导二人放下对立情绪、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在多方情理法融合调解下,原、被告双方都认识到因小事冲动行事、损害对方财物的行为欠妥,愿意放下心结达成和解,承诺今后遇事主动沟通、理性处理。原告贺某撤回起诉,昔日紧张的邻里关系重归和睦。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大新法庭将持续深耕基层治理,充分发挥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常态化联动人大、综治、村委等基层力量,构建多元联动解纷新格局,全力守护乡村邻里和睦,筑牢基层平安稳定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