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09-13 08:58
来源: 孝感中院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9日在孝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3年,全市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抓深化、三年见成效”的总体规划,坚持以执法办案为根本、以服务大局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接受监督为保障,狠抓各项规范化措施的落实和深化,扎实推进公信法院、民生法院、担当法院和效能法院建设,整体工作延续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根本,忠诚履职,彰显公平与正义

一年来,全市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受理各类案件29279件,审执结27529件,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660件,审执结1508件,审判绩效综合指标位列全省法院第3名,较2012年大幅上升,审判执行工作呈现持续向好态势。

一是宽严相济打击刑事犯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926件,判处罪犯1919人。依法审结涉黑恶势力、“两抢一盗”、毒品等案件818件1039人,维护社会安宁;审结经济诈骗、非法集资等案件42件69人,维护经济秩序。对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判处缓刑、管制、单处罚金466人;对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裁定减刑假释155人,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同时,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量刑规范化试点,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66件95人,全省职务犯罪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孝感召开;在未成年人审判中引入合适成年人以及社会观护员制度,设立心理咨询室,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二是调判结合妥处民事纠纷。围绕“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2176件,涉案标的4.8亿元。审结婚姻家庭、教育医疗、劳动保障等民事案件3483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审结合同、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商事案件7020件,促进商务诚信,服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针对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快速增长的趋势,成立专门合议庭,强化专业化审判;加强司法调解,开展司法确认专题调研,提出完善司法确认工作的有效路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苗头或萌芽,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62.09%,位列全省法院第4名。

三是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坚持“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原则,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21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98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依法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为17件,撤销、变更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8件,经法院协调后和解、撤诉77件;建立行政审判工作与政府法制工作的常态联系机制,促进行政机关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针对争议多发、矛盾突出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股权变更登记、工伤行政确认等新类型案件,与房管局、工商局、人社局等部门开展研讨,促进行政审判司法环境的逐步优化。

四是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题。加大对生效裁判的执行力度,执结案件2569件,平均执行时间指数达0.83,位列全省法院第4名。深化人民法庭执行年活动,形成全市执行案件“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实现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的彻底分离;在全省率先建立由市综治委协调、综治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涉法征信平台,建立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出国、高消费,防止转移财产等15项协作机制,构建银行、土地、公安、工商等8个部门联动搜寻执行线索、打击失信行为的征信体系;在全省率先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公布23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坚持以服务大局为重点,主动作为,彰显责任与担当

一年来,全市法院将服务大局作为重大的政治使命,不断完善回应型司法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一是完善能动司法机制。始终坚持中心工作进行到哪里,法院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健全完善多维度、立体化的能动司法机制。谋划多方位的制度保障,围绕市委加快市直“三区”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部署,迅速出台18条具体服务措施,将工作责任分解并纳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增强司法服务的系统性,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给予肯定。推出多层次的服务举措,对全市100个重点项目建设可能出现的纠纷提前研判,从司法层面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在全省率先开展集中清理未结金融积案专项行动,执结金融积案61件,优化孝感金融生态环境。开展多渠道的延伸服务,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向相关单位、社会团体和协会组织等发出司法建议106件,在孝感晚报刊载司法提示22期,发布审判白皮书18份,全市青年法官法律诊疗团为社会大众提供司法服务120余次,人民法院报以《社会有所需,司法有所应》为题予以专门报道。

二是完善便民利民机制。始终坚持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健全完善系统化、集约化的便民利民机制。深化“八统一”标准化建设,在立案信访大厅增加心理疏导、诉调对接窗口,实现一体化服务、一站式运行,力争使诉讼更便捷;完善巡回开庭、午间法庭、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开展上门立案、上门调解326次,利用节假日开庭117次,力争使司法更亲民;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特殊诉讼群体缓、减、免收诉讼费118万元,指定辩护人、代理人132人次,发放救助金164万元,力争使群众更满意。

三是完善信访化解机制。始终把化解涉诉信访案件作为联系群众、为民解忧的重要途径,健全完善全程化、全员化的信访化解机制。健全判前析理、判后答疑及风险评估机制,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健全领导包保责任制,每周院务会首先研究信访工作,构建院长挂帅、党组成员划块包保、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的信访维稳体系,确保重大节会及敏感时期信访秩序;健全完善信访听证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党组织等参加信访听证会,形成化解合力,全市法院举行信访听证会46次,化解长期缠访闹访信访纠纷16起。

三、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管理,彰显优质与高效

一年来,全市法院不断深化“三级四考五结合”管理体系建设,研究新办法、采取新措施、探索新途径,初步形成在全省法院系统有影响的管理品牌。

一是以精细化管理提升审判质效。以实施审判质效提档工程为契机,首创案件质量评价定责机制,出具定责意见书63份,全市法院发回改判案件数同比下降32%;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加强节点监控,建立审限预警、审限通报等制度,全市法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减少5.8天,结案均衡度达0.99,位列全省法院第1名;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提高诉讼效率,基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5.11%;推进小额速裁试点工作,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21天,调解率达80.12%。

二是以规范化管理提升司法水平。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将干警分为法官、书记员、法警等8个类别,实行定人、定责、定流程的模块式管理,做到人人定岗位、事事有人管、人人会做事;进一步完善考评体系,出台对基层法院、院机关和个人3个考评办法以及18项配套制度,每2个月组织一次常规考评,年底组织年度考评,使考评的督促、激励和引导作用渗透到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与年度评先表优、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形成“凭实绩看德才,以德才用干部”的良好氛围。

三是以信息化管理提升工作效率。推广科技法庭建设,两级法院建成科技法庭41个,实现对审判活动的全程录音录像,方便群众实时了解庭审过程,监督庭审活动,全年完成庭审录音录像560多次;启动远程视频对接开庭工作,建立最高法院、省法院、市法院和基层法院相互连通的远程开庭系统,云梦法院在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2013年年会和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模拟远程视频开庭;在全省率先开通法院微博、微信,利用信息化平台回应社会关切,展示法院形象,特别是对基层人民法庭工作的2期微博微信直播,引起广泛关注。

四、坚持以队伍建设为关键,提升素养,彰显文明与廉洁

一年来,全市法院按照“做公道法官”的要求,规范有序推进队伍建设,干警的素养得到整体提升,全市法院28个集体和47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质。深入推进岗位练兵、评比竞赛等活动,邀请优秀法官就书记员工作、裁判文书制作、庭审驾驭技巧等举行培训10期,以干警为主体开展业务交流、学术沙龙12次;积极开展院校共建,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教师到法院挂职锻炼,选派优秀干警担任高校客座教授、到市委党校主体班授课;联合高等院校搭建调研队伍培养、调研机制完善、调研成果转换的平台,孝感法院连续两年在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上名列第二,孝南法院在2013年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上荣获一等奖。

二是实施文化兴院,凝聚精神力量。充分发挥法院文化在凝聚队伍正能量中的软实力作用,积极探索文化服务审判的新方法、新路径。开展“迎七一知识竞赛”、“大手牵小手、孝行法苑走”、“伴随父母行、追寻法律梦”等一系列特色文化活动,引导和激发法官的公正行为;改建法院荣誉室,编撰《孝感市志·审判编》,完善审判法庭、办公场所文化设施,塑造体现法院文化内涵的物质环境;开展重温法官誓词活动,践行“德、法、孝、公、廉、民”六字院训,增强干警的职业尊荣感和使命感。省法院主要领导对云梦法院、安陆法院文化建设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在全省法院推广。

三是构建长效机制,保障司法廉洁。建立廉政教育机制,开展廉政主题报告、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廉政贺卡等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廉政监察员、审务督察、第三方监督评估等制度,选任廉政监察员12名,开展审务督察6次,邀请第三方监督机构对法院干警的工作作风、庭审纪律等进行评估2次;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利用网上信箱、举报电话等平台,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对违反审判纪律的3名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五、坚持以接受监督为保障,广开渠道,彰显民主与自信

一年来,全市法院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确保政治方向、改进法院工作的有力保障,不断推进司法公开向纵深发展。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专题工作汇报和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向两级人大专题汇报刑事审判、行政审判等工作18次,办理人大交督办事项35件,配合开展基层基础建设、“两法”贯彻落实情况等专题调研15次;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邀请代表视察法院、监督执行、旁听庭审、参与听证等4552人次。

二是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主动向市政协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建议,确定专人负责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络,聘请4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开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短信联络平台,向近90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短信3300余条。依法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审结抗诉案件29件;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邀请两级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18次。

三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面推进阳光司法,推动裁判文书向社会公开,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5549份;注重通过庭审公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市法院二审开庭率达85.69%;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执行、听证案件1921件,基层法院一审陪审率达93.21%,安陆法院在全省率先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在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职能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还有提升的空间。二是司法便民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司法服务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便民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自身建设需要加强,有些审判人员还不能完全适应案件数量、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明显增多的形势,审判业务水平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全市法院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孝感全面推进“五个跨越”、建设“五个城市”的战略部署,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确保司法公正为生命线,强化司法公开,深化改革创新,加强队伍建设,实现法院工作的内涵式发展,为孝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创新,更好地推进能动司法。“五个城市”建设为中心,进一步更新服务理念,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之中,努力实现审判工作与大局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服务举措,审慎、妥善处理涉及深化改革进程、市直“三区”跨越式发展以及重点民生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保障“五个城市”建设;进一步创优服务载体,建立司法建议、审判白皮书发布送达、反馈督办的常态机制,探索法官诊疗团服务社会的最佳路径,增强司法服务的实效性。

二是在便民利民上创新,更好地践行为民司法。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化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完善窗口功能,严格执行“八统一”的各项要求,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热情、合法、高效的服务;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因地制宜开展节假日预约办案、网上立案、网上办案,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强化人民法庭作为诉讼服务点、巡回审理点的功能,方便基层群众参与诉讼。

三是在机制建设上创新,更好地实现公正司法。以深化审判质效提档工程为抓手,探索建立科学有序的审判权运行系统,构建运行、制约、监督、追究“四位一体”的闭合式运作体系;探索建立“点、线、面”多角度、全方位的案件质量控制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流程和审判态势的管理控制;深化案件质量评价定责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差错案、瑕疵案的认定标准、问责程序和追究制度,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

四是在审判公开上创新,更好地深化阳光司法。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建立健全沟通平台,通过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法院门户网站等,适时公布法院信息,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信任;探索完善公开渠道,深化裁判文书上外网工作,开通网站、微博庭审直播窗口,建立案件电子卷宗库和庭审音像资料库,将审判活动全程置于公众监督之下;深入推进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司法公开的制度机制。

五是在队伍管理上创新,更好地促进公信司法。以调研指导组建设为平台,通过开展个案、类案深层次调研,培养一批具有深厚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精湛业务技能的“高精尖”专家型法官;深化对干警的分类管理,明确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权责关系,促进审判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加强对审判职权、审判资源、审判力量的合理配置和科学调度,鼓励院领导、审委会委员参与办案,保障审判一线的资源需求。

各位代表,2014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追求卓越的使命感、求真务实的责任感,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谱写孝感法治梦、传递司法正能量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①审判绩效综合指标:是最高法院根据审判工作的目的、功能、特点,设计31项反映审判公正、效率和效果各方面情况的指标,利用司法统计资料,运用综合评价技术,对案件质量进行整体评判和分析的评估体系。

——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1页第13行

②合适成年人以及社会观护员:合适成年人是指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或不宜到场的情况下,办案机关通知符合一定条件、履行相关义务的成年人代表参与审理的制度;社会观护员是指在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人民法院聘请相关人员在庭前进行社会调查,参与庭前、庭后的调解,跟踪判后执行情况,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制度。

——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2页第8行

③平均执行时间指数:是指已执结个案执行时间指数的平均值,指数越高,说明案件执行周期越短,执行效率越高。

——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3页第7行

④涉法征信平台:涉法征信平台是孝感市综治委统一组织领导,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孝感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孝感银监分局为成员单位的信息共享平台,旨在打击失信行为,提高诚信水平,优化市场经济发展环境。

——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3页第10行

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将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依法借助涉法征信平台等对其进行信用惩戒的制度。

——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3页第14行

⑥结案均衡度:是对法院每月结案数量是否平衡的评价指标,目的是引导月度均衡结案,防止季度末和年底突击结案,避免案件久拖不决。结案均衡度高,表明法院审判工作良性运转的程度高。

——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5页第13行

⑦第三方监督评估:通过聘请第三方监督机构,对全市法院廉洁自律、规范着装、司法作风、车辆管理等情况每年开展2次评估,促进法院干警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

——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7页第15行

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短信联络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便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加全面、及时地了解、监督法院工作,实现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方便快捷的联系沟通。每月向近90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短信1-3条。

——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8页第10行

⑨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最高法院为扩大司法民主,实现司法公正,于2013年确立了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基本目标。这一目标要求,全国法院在2至3年内将人民陪审员数量从8.7万名增至20万名左右。

——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8页第19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