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办、主动退、当日到!云梦法院扎实推进胜诉即退费在线服务模式

2022-07-29 17:10
来源: 云梦县人民法院
作者: 吴思怡    浏览: 626

“感谢法官同志,诉讼费我收到了。我还以为要亲自跑一趟才能退,没想到这么方便!”近日,当事人滕某康在胜诉当日即收到云梦法院退回的114800元诉讼费,向法官表达了对云梦法院“胜诉即退费”这一便民高效举措的由衷感谢和充分认可。

2022年5月27日,云梦法院审结了一起原告滕某康与被告湖北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湖北某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从事食品加工生产,以出让方式取得云梦县倒店乡九洲大道使用权,其上建有厂房及其他附属设施,原、被告双方经多次协商于2016年元月10日签订了《公司转让协议》。合同签订后,原告滕某康于2016年2月5日向被告湖北某食品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转款800万元,3月19日转款60万元,但被告在收到上述款项后未按约定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产证办至原告名下。2020年下半年,被告与另一企业因租赁产生纠纷,后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另一企业财产损失2603415.25元,因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云梦县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涉案的土地及相关设施。由于被告自身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构成根本违约,原告滕某康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云梦法院。

在该案件审结时,承办法官在判决书中写明了案件诉讼费承担责任人,并在宣判时及时向原、被告双方详细阐明了胜诉退费的相关事宜——即作为胜诉方的原告在判决生效后即可办理诉讼费的退费手续,作为败诉方的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应及时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否则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在承办法官的指导下,原告向云梦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了胜诉退费的相关材料及手续,被告履行诉讼费缴纳义务后,法院财务人员根据退费银行账号确认单,及时将胜诉当事人预交的114800元诉讼费退还到当事人手中。

 

 今年以来,云梦法院聚焦当事人“退费难”痼疾,率先探索施行“胜诉即退费”改革,制定完善《云梦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诉讼费退费实施细则(试行)》,简化原诉讼费用退费审批流程,由原来的“承办人发起——团队负责人审批——分管财务院长审批——财务主管——财务会计——财务出纳审批”,简化为“承办人发起——团队负责人审批——财务会计——财务出纳审批”,6人审批变为4人审批,让节点走得更快,极大提高了退费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这是云梦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该院一站式诉讼服务的新内涵。 

“胜诉即退费”改革启动至今,云梦法院已为胜诉当事人网上立即退费872笔,共计197.65万元。下一步,云梦法院将继续扎实推进“胜诉即退费”工作进入“主动退费、实时提醒、一键操作、全程监管、智慧联动”新常态,不断规范诉讼费管理,提高退费效率,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