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农情探索适配清偿路径
柔性化解涉农企业债务纠纷

2026-09-16 15:07
来源: 大悟县人民法院
作者: 宋田华    浏览: 55

近日,大悟法院大新法庭结合当地农业产业经营实际,成功调处一起涉农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果品抵扣余款”的调解协议,既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也为债务人企业留出了资金周转空间。

2021年12月,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金果种植协议》,建立三年期果品种植合作关系。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提供优质果苗、配套农资及全程种植技术指导服务,双方可采取现金支付、果实抵扣等灵活结算方式。期间,原告依约履行了供货、技术指导等义务,被告亦通过转账、果品抵扣方式支付了部分款项。2024年底合作协议期满,经双方对账确认,被告尚欠原告种苗、农资合作款项共计11万余元。被告对欠款事实及金额无异议,但经原告多次催要,仍未支付余款,原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研判认为,该案系企业间尾款结算纠纷,双方拥有长期合作基础,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如果简单判决要求一次性现金付清全部欠款,或将影响被告公司果园管护及后续生产,不利于企业持续经营。

法庭坚持调解优先,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商。开庭前,承办法官充分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多轮磋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署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约定采用“分期付款+果品抵扣余款”的方式结清全部款项,并在协议中细化履约节点、果品收购标准、运输责任等事项。该履约方式既破解了果品滞销难题,给被告公司留出资金周转缓冲期,也让原告公司可以通过收购成熟果品实现债权,拓宽了农产品购销渠道,盘活双方资源。目前,被告公司已将约定的第一笔4万元款项支付到位,剩余款项及果品抵扣事宜正按约有序推进。

下一步,大新法庭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坚持实质解纷理念,紧扣经营主体实际需求,精准谋划解纷路径,护航辖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