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法院:多元调解+多方联动=“无讼”乡村

2022-11-08 15:58
来源: 大悟县人民法院
作者: 宋田华

“感谢法官!我其实就是心里有气,你们讲得很有道理,现在想想这个事不至于非要走到诉讼这一步的。”大悟法院大新法庭诉讼服务大厅里,熊某拿着现场交付的3500元现金感慨道。此刻,他身后大厅墙壁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字眼显得更加熠熠生辉......

 据悉,去年6月,熊某与姚某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姚某将熊某的颈部抓伤,并用拳头击打熊某的胸膛,将熊某的黄金项链扯断,公安机关依法对姚某作出了行政拘留七日,并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后熊某就姚某对其造成的财产损害向大悟法院提起诉讼。

 大悟法院大新法庭受理该案后,大新法庭负责人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到法庭现场进行调解,经过法庭工作人员的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一致意见。在法庭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被告姚某当场拿出3500元赔偿金,赔付给原告熊某。

 至此,此案成功调解结案。这起财产损害纠纷案件,只是大新法庭众多调解案件中的一个,也只是该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小片段。

为将调解工作做实做优,大新法庭不仅在拓宽调解渠道上下功夫,还在提高调解效率上出真招,两日内,通过不同渠道调解处理了5起不同类型的纠纷,并均已当场履行完毕。

帮助孩子找到最合适的“家”

大新法庭调解室内,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已调解成功。法庭工作人员帮助双方当事人分析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可能会对孩子产生的影响,明确变更抚养关系的利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变更孩子抚养权,并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解开财产损害纠纷背后的“结”

大新法庭诉讼服务大厅内,一起财产损害纠纷案的被告当场给付原告赔偿金。刚接到该案时,大新法庭工作人员注意到起诉状中提到的矛盾冲突原因,敏锐地发现了事情背后的隐藏矛盾,在调解中明确解决问题侧重点后,才成功完成调解工作。

治好房屋租赁纠纷带来的“伤”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于被告身处疫情封控区,无法到庭参加调解,大新法庭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审判执行的影响,引导当事人进行在线诉讼,通过视频调解及邮寄送达的方式完成了该案调解工作。

清理多年劳务纠纷所积的“怨”

被告2017年拖欠原告的劳务费至今仍未偿还,因原告长期在外务工,且因疫情无法回家,便委托其妻代为调解,经过大新法庭工作人员多次与双方沟通,双方确定了偿还金额和时间,现已调解成功。

挽留离婚纠纷最后的“情”

东新巡回法庭内,离还是不离?彩礼还还是不还?双方因此事争得不可开交,大新法庭工作人员多次现场调解未果,最终前往东新巡回法庭,与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研究调解方案并就地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修复了破损的家庭关系。

“绝不放过一丝可调解的机会!”这是大新法庭干警常说的一句话,这句话不仅成了他们的口头禅,更成了他们工作中的指南。

今年以来,大新法庭调解撤诉处理的案件在受理案件中所占比例达60.65%以上,为服务“乡村蝶变工程”,大新法庭正在努力打造践行“枫桥经验”、推进“无讼乡村”、“无讼社区”创建的先行阵地,目前已创建出以红花村为代表的多个“无讼”乡村。下一步,大新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为共同缔造乡村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