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 创新工作举措 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王秋隆院长在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8-09-13 09:11
来源: 孝感中院

同志们:

现在离“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验收仅有短短的5个月了,在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关键时刻召开这次院长座谈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和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聚焦“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主题,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针对性措施,确保圆满完成攻坚任务。

刚才,不管是各县市区法院的表态发言,还是郭先文同志代表党组所作的情况通报,主题都很鲜明,方向都很突出,那就是直击问题,谋划措施,强力解决。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李静院长全面总结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效,进一步明确了问题不足和目标任务,提出了在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上下功夫、在执行工作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在执行信息技术应用上下功夫、在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上下功夫、在压实执行主体责任上下功夫、在强化执行工作保障上下功夫、在做好评估验收准备上下功夫等七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市中级法院党组已经安排执行局,对照全市法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学习兄弟法院好的经验和做法,将李静院长的各项要求逐项逐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员、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等,确保李静院长讲话精神和具体部署安排原原本本、无一遗漏地贯彻落实到位。下面,我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要进一步抓领导带头,促责任落实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形势下,要推动工作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必须充分发挥两级法院领导班子的强力监管和表率带头作用。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市中院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结束的第二天,就由全体班子成员对全市未结案件较多的3个基层法院进行集体约谈,就是要表明市中院班子抓、抓班子、抓班长的决心。各县市区法院要建立相应的制度机制,对所有重大、复杂、疑难的执行积案,全部由班子成员负责包保,成立工作专班,逐案制定执行方案,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到位。各县市区法院必须在7月底前,将班子成员包保执行积案的情况登记造册,连同专班人员、执行方案等一并报市中院执行局备案。同时,市中院班子成员全部包保重大、复杂、疑难执行案件,限期办理。市中院执行局要安排专门人员,对照执行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定期督查、每周通报工作进展,提出约谈追责处理意见,压紧压实领导责任。

二、要进一步抓创先争优,促目标落实

任何一项工作如果按部就班、墨守成规地去做,永远不可能实现跨越式发展。尤其是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已经处于全省落后的位置,在这种“火烧眉毛”的形势下,只有树立创新创优的理念,彻底摒弃不适宜的思想和做法,超常规地谋划部署、推动落实、创先争优,才能彻底扭转落后局面,圆满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为什么说“火烧眉毛”,我和大家一起看看几个重要执行指标在全省的排名情况:结案率全省第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全省第十、终本案件合格率全省第七、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全省第十三、结案平均用时全省第十三、关键节点平均超期数全省倒数第一,除了终本案件合格率,其他指标全部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没有任何条件可讲,更没有任何退路,唯有知耻后勇、绝地奋起。从本周开始,市中院将建立“日通报、月约谈、年考核”机制,倒逼全市法院全体干警全身心投入执行工作。各县市区法院要对未结执行案件进行分析分解,确定每天应当结案多少件、人均结案多少件、结案率上升多少个百分点,制定工作进度表,并严格对照落实。市中院执行局要对照“四个90%、一个80%”的目标和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每天对关键执行质效指标进行通报排序,各法院打一下擂台,每月对推进不力、排名靠后的法院和个人进行约谈,并将通报排名情况作为2018年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未按进度完成任务且排名靠后的法院实行“一票否决”,对所办案件数量、质量、效率指标均排名后三位的执行人员取消评先表彰资格。

三、要进一步抓专项活动,促任务落实

前期,两级法院在省法院统一安排部署下,扎实推进“霹雳、飓风、破冰”三大行动,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执行行动,收到了一些效果,但是主要是各自为战、小打小闹,存在统筹不够、宣传不够、威慑不够等问题,没有在全社会造成影响、形成声势。为此,市中院决定在全市开展“夏日烈火战役”,既是向外树旗帜、造声势,让全社会关注、支持执行工作,也是对内凝人心、聚合力,鼓舞全体干警的士气和斗志,力求“毕其功于一役”,打出执行工作的“新气象”,亮出执行干警的“精气神”。首先,要战斗激情似火。将对人民群众的感情转化为工作激情,满腔热忱地投身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满足他们的司法获得感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其次,要工作措施似火。要对照“十个一批”的要求,用足用满用尽财产调查、查控、纳失、限高、搜查、拘留、罚款等一系列执行措施,真正找准被执行人的痛点,戳到痛处。各法院今年采取执行司法拘留措施至少100人以上(孝南法院、汉川法院至少200人以上)、追究拒执罪至少3件以上。最后,要执行效果似火。要切切实实执行一大批案件,兑现一大批标的,化解一大批信访,实实在在地让申请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执行的威慑。

四、要进一步抓督办检查,促12号文件落实

无强制就无执行。强制性是执行工作的本质属性,也是当前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显的最大问题和关键所在。两级法院不管是执行措施还是强制措施,适用率都位居全省落后的地位,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现象非常普遍。为此,市中院专门出台了12号文件,明确规定,所有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必须在规定的流程期限内采取执行措施或强制措施;凡是不依法依规即时、全面采取执行措施特别是强制措施的,一律由执行局长主持集体研究后报院长审批。但是从执行质效指标来看,落实情况十分不理想,甚至可以说绝大多数法院完全没有落实。对于这个文件,市中院在多个会议、多个场合反复强调、反复部署,要求大家务必实实在在地贯彻落实。因为这个文件的各项要求、各项措施实在太重要、太关键。这种集体研究、院长审批、倒签把关的方式,既可以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倒逼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落实,压缩乃至杜绝权力寻租的空间,又可以压紧压实院长、执行局长的主体责任,强化全程监管,进而达到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全部落实到位,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现象完全杜绝,案件执行时间大幅缩短,执行质效指标显著提升等良好效果。但是,就是有的人当做耳边风、过水丘,视中院党组的安排部署和文件要求如无物,听过就忘,明知有用也不落实。下一步,市中院将组织精干力量,逐案核查对12号文件的落实情况,对未严格按规定落实倒签制度的,一经发现,严格实行“一事三处理”,即:既追究具体办案人员责任,又追究监管不力的院长、执行局长的主体责任,同时还通报批评涉事法院。原则上,发现一起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发现两起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法院予以通报批评;发现三起及以上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对法院取消评先表彰资格,并责令院长在全市法院会议上作检讨。

五、要进一步抓机制建设,促质效提升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做好执行工作、提升执行质效,创新完善制度机制是必然选择。当前,要重点建立完善强化以下几项制度机制:一是坚决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要求,建立起局长负责的上下统一、内部统一的执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法院的执行权本质上是不同于审判权的行政权,具有单方强制性特征,必然要实行责权统一的领导体制,由局长对所有执行案件、执行行为负总责,建立起强有力的内部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内设单位负责人依职责行使职权、承担责任,对自己负责部门的执行案件、执行行为负总责,各具体执行人员对自己的执行行为承担责任。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错不纠、行动不力、行为不端,防止执行人员参照审判权行使执行权、规避管理指令、我行我素等现象,杜绝内部管理松弛、自行其是。二是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内部各单位及其执行人员实行部门、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评奖惩,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深入探索、全面推行“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类案集中办理”的执行新模式。分段集约,就是以执行法官为主导,将执行实施案件分为财产查控、财产处置、强制措施等几个重点阶段和执行行为,将团队人员按阶段和行为进行专业化分工,各阶段和行为由不同人员实施;繁简分流,就是将执行实施案件经过集约查控后,按是否需要进行财产处置进行分流,分别由不同专业团队办理;类案集中办理,就是对执行对象相同、被执行人相同或申请执行人为其他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的案件相对集中办理。这种执行模式,改变了“一人包案”的传统模式,将同阶段、同环节的同类问题交由专人实施,实现专业化、流水线执行,既有利于缩短执行时间,提升执行效率,又有利于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执行行为。四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建立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衔接的长效机制,在立案、审判阶段充分考虑执行工作需要,深入细致地做好风险告知、信息采集、资料审查等工作,尤其是判项尽可能明确具体可执行,为执行工作奠定基础、提供便利。

六、要进一步抓队伍建设,促力量充实

“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要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得成事的执行队伍必不可少。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最大的短板就是人的问题,是人手够不够、是否公正无私的问题。对这些问题,必须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加以解决。一是要配齐配强队伍。现在,从最高法院到省法院到中院都根据实际需要,充实和加强了执行队伍。各县市区法院要切实提高认识,转换思路,按照诉讼案件、执行案件数量比例和工作难度,科学确定执行人员配比,目前要立即从全院范围抽调精干力量支援执行一线,原则上执行人员比例不得少于全院人员总数的20%。二是要发挥人员作用。要认真研究队伍配强后,如何真正发挥作用,如何引导新人尽快熟悉业务、进入状态,如何合理搭配老人和新人、产生化学作用。尤其要强调,不能人到位了、活派不下去,一群人堆积在那里,发挥不了作用。这就要求我们的院长、执行局长和执行局的中层干部学会管理、学会派活,按照层级管理的方式,将任务分解到每一名干警,加强工作指导和督办检查,保证每一个人工作量既相对饱和又相对均衡,加班加点做好工作。同时,两级法院要为执行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在物质装备、加班餐、文书印制等问题上做到最好,绝对不能拖后腿。三是要加强教育培训。要全面实施素质能力提升工程,每周半天政治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素质;每月开展执行干警集中培训,学习执行业务和信息化运用技能,组织考试测试,做到人人过关。

七、要进一步抓纪律作风,促行为规范

严格的说,纪律作风和行为规范的问题也是队伍建设的一部分,我在这里单独拿出来强调,主要是因为这个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两级法院各项工作特别是执行工作的发展,成了必须搬掉的拦路虎、绊脚石。前面我们说到的执行周期过长、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不落实、执行信访率居高不下等问题,归根到底就是我们执行队伍的纪律作风和行为规范出了问题,就是有的执行人员精神萎靡、作风拖沓、执行不力,该采取的强制措施不采取,该查控的财产不查控,跑风漏气,出谋划策,徇私舞弊,甚至贪赃枉法,打着执行旗号干着对抗执行的事,少数执行干警将人情关系、金钱权力、个人利益等摆在法律之上。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抓住关键,深入整治。一是严肃整治“庸懒散软拖”等不良作风。要充分发挥执行局长和中层负责人的审核把关作用,严格落实考勤管理和出差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巡查,对不遵守上下班作息纪律、借出差名义迟到、早退甚至旷工的人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对部门负责人不敢担当、不严格履职、监管不到位甚至打掩护、放水的,依纪依规追究主体责任。二是要严肃整治接受请吃等与当事人、律师不正当交往行为。虽然经过多轮整治,接受当事人、律师及特定关系人请吃的现象得到了一定遏制,但是并未完全杜绝,只是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两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一方面,真心诚意向全社会征询线索;另一方面,组建工作专班开展暗访,甚至可以借助第三方的力量进行调查,坚决刹住这股歪风邪气。三是要严肃整治内部打招呼干扰办案现象。为解决这个问题,市中院专门出台了《督办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对案件的各种反映都采取书面留痕方式,公开透明地进行。但仍有干警不顾党纪国法和纪律规矩,打招呼干扰办案;还有干警囿于人情关系或自身私利等因素,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权力案”。对于这些问题,不仅要从源头上加强纪律规矩经常性教育,引导干警养成纪律自觉,还要对有反映的案件开展倒查,严肃追责。

八、要进一步抓责任追究,促威慑形成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要按时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必须动真格、下狠手,刀刃向内,坚决查处一批突出问题,处理一批违纪违规干警。一是从案件评查入手,开展倒查追责。要持续深入开展对终本、信访举报、舆情炒作等类型案件的全方位、无遗漏地交叉评查,从评查中发现问题、追究责任。二是从提级、指定交叉执行入手,开展倒查追责。在从孝南、汉川提级执行的基础上,对各县市区法院指定交叉执行10件以上超过6个月未执结案件,提级、指定交叉执行案件在3个月内执结的,一律对原执行法院及有关人员进行通报追责,并抄报原执行法院所在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三是从异议、复议案件入手,开展倒查追责。对异议、复议改变原结果的执行案件,一律由异议、复议合议庭出具定责意见,交由监察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是从长期未结案件入手,开展倒查追责。对超审限和长期未结案件,在提级、指定交叉执行的基础上,一律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承办人进行函询谈话,除“执行不能”案件外,一律对承办人和监管人员进行追责。今年年底前,各法院查处违规违纪执行人员不得少于3人。

九、要进一步抓执行宣传,促氛围营造

“师出有名则直,师出无名则曲。”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已经毋庸讳言。我们做任何工作,首要的就是造势,营造一个所有人认同、理解、支持的良好氛围,解决“执行难”尤其如此。一方面,要讲好故事。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视频直播以及新闻发布会、报纸、电视台等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涌现的典型案例、专项活动、模范人物、先进集体等,尤其是对司法拘留,要做到拘留一起、宣传一起,弘扬司法主旋律,展现执行正能量,让全社会知道我们在做什么、做得怎么样。另一方面,要造好声势。在各类媒体、各种平台,尤其是人流量集中的高铁站、公交站、广场等地段,通过电子显示屏、车身广告等形式,集中曝光“老赖”大头照信息,让全社会认同、理解、支持法院做的事。同时,各法院要将宣传任务分解到人,不能仅仅压到少数人身上,每名执行人员都要参与进来,都要提供线索;还可以探索服务外包的方式,聘请相关人员参与法院宣传工作,力求让“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各项举措深入人心、深得人心。

同志们,“开弓没有回头箭,决战路上勇者胜。”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已经到了最后的攻坚期、决胜期,我们要以昂扬向上的朝气、一往无前的勇气、克难奋进的胆气、披荆斩棘的锐气,拿出超常力度,采取超常措施,发挥超常水平,实现超常发展,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