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孝感市政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咸品、刘慧娟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慧娟位于安陆市碧涢路众一商贸城104室、201室、301室(房屋所有权证号分别为:安陆市房权证城区字第B029384、第B029385、第B029386)进行司法评估。2020年9月18日,湖北地宜土地房地产评咨询有限公司作出(湖北)地宜(2020)(估)房字第司法019号司法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分别为:1层104室为74.11万元、2层201室为407.70万元、3层301室为239.96万元。现公告向被执行人刘慧娟送达该司法评估报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15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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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孝感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