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法院:先予执行 助企解困

2021-12-28 17:31
来源: 汉川市人民法院
作者: 涂海燕    浏览: 414

2021年11月 24日晚,在警灯闪烁的法院警车护送下, 装着三台被扣36天的熔炉设备的货运卡车迅速驶向汉川方向的高速公路,踏上了归途……

2021年7月15日,原告湖北某铝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无锡某运输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由被告承运原告购买的四台大型熔炉至原告处交货。10月19日,在承运第二批三台熔炉的运输途中,被告临时要求以加付滞留费、停车费等费用为由将三台大型熔炉扣押在河南洛阳林安国际商贸物流城停车场,致使熔炉设备无法正常交付,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能按计划推进。迫于无奈,湖北某铝业有限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11月5日,湖北某铝业有限公司向汉川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无锡某运输公司返还被扣押的熔炉设备并赔偿营运损失,同时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

汉川法院对本案高度重视,针对案情的紧迫性,为坚决保护企业的合法正常经营,该院迅速立案审查,并作出先予执行裁定移送执行。承办法官肖乐新同执行干警、法警组成专项执行组,立即赶赴洛阳,第一时间前往诉讼标的留置地点,责令被执行人交付违法扣押的设备。但被执行人态度非常强硬,拒绝执行。面对重重困难,在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通力合作下,承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谈话,耐心对其进行法律释明工作并告知拒不配合法院强制执行工作要面临的法律后果,连续苦战七天六夜后,终于将三台熔炉设备交付申请人,至此,一起运输合同纠纷先予执行案件顺利执结。申请人对汉川法院法官积极作为、快执快结,为企业挽回损失,帮助企业度过困境表达了感激之情。

汉川法院充分展示善意执法和司法关怀,始终把服务企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涉企纠纷诉讼“绿色通道”,确保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实现,为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写好法院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