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孝南区法院出动警力60余人,依法强制执行一起长期拒不腾退的租赁纠纷案件,强制搬离被执行人废旧家具、装修材料等物品,并且将强制腾空的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基本案情
陈某与刘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审理后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刘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陈某腾退所承租的孝南区三汊镇兴北路涵洞以东的土地;二、被告刘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陈某按照每年20000元租金标准支付自2017年3月11日起至搬离之日止期间(扣除三十日的搬离时间)的占有使用费。然而判决生效后,刘某却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陈某遂向孝南区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到现场勘验,同时联合当地政府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希望被执行人能够自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未执行。随后,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张贴了搬迁公告,责令其在7日内履行判决书义务,但期限过后,刘某无视法院判决,不停叫嚣仍不履行义务,并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阻碍执行,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为保证此次强制执行行动顺利进行,孝南区法院执行局召开了执行风险评估会议,详细制定了方案,明确了分工,对执行步骤、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并将该案案情及时向区委政法委和三汊镇党委政府进行了汇报 ,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
执行现场
5月12日上午,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疏散围观群众,并迅速拉起安全警戒线封锁执行现场。执行过程中,刘某的几名亲属情绪激动,做出诋毁执行干警、干扰现场秩序等行为,还带来多位老人坐守门前,抗拒执法。经过2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滞留在门前和房屋内的村民均主动配合离开了执行现场。随后,执行干警按照执行预案和分工安排,对房屋内财物进行清点、登记造册、汇总核实后,将迁出的物品搬离到被执行人提供的仓库内予以存放,并对此次执行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历时9小时,该案顺利执行完毕,该土地也成功归还给申请执行人陈某管理使用。当天,孝南区法院还邀请三汊镇政府及该村村干部、三汊镇派出所民警、处突队员、党员代表、律师等人联合见证了执行全过程,充分保障执行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既接受了群众监督,又达到了执行一起,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