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孝感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执行行动实施方案》,这标志着全市法院为期3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执行行动全面启动,会议要求:
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市中院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要求,把抓好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涉案财产执行作为推进“打财断血”的关键之举,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王秋隆任组长,各分管院领导及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的执行行动领导小组,高规格保障专项行动强力推进;各县市区法院一把手亲自部署,分管院领导靠前指挥,成立工作专班,包保推进大要案执行攻坚。
压期限,推动协同攻坚。建立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强化内部工作衔接。生效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三日内移送审查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当日立案移送执行,执行部门建立台账、优先执行。
明清单,确保精准打击。黑恶势力刑事案件判决对随案移送的涉案财产附详细的财产处置清单,明确需要继续追缴但尚未被足额查封、扣押的其他违法所得,执行部门依法进行精准执行。严格实行请示报告制度,涉黑案件、重大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涉案财产执行情况必须上报同级扫黑办和上级法院。
严标准,突出工作实效。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黑恶势力刑事案件,必须在六个月内全部执行完毕;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分别按规定终结执行或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报同级政法委备案。强化宣传发动,做好表彰典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参与执行等活动,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建机制,实行动态监控。按照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要求,对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执行进展进行实时监控,建立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涉案财产执行动态管理机制。规范执行举报悬赏奖励制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收集、规范审查涉案财产证据。
强督导,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按照确定的任务单和时间表开展专项考核验收、定向督导,紧盯薄弱环节、难点工作定向发力。建立通过、约谈、问责机制,强化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行动实现目标任务。